20200506:全市基层各类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2024-02-08 17:18:10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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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我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3.基本设置形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50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可以设立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下设若干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7.班子职数:党员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党总支、党委一般5至9人,其中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

8.班子任期: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10.自身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每年至少脱产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参加任职培训,定期安排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等开展党员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5.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16.“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17.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18.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19.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0.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1.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2.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3.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24.加强党内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行为。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党员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2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6.民主议事机制: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27.联系服务机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扎实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深入实施。

28.责任落实机制: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9.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以各级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30.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时,专项经费拨付及时到位。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1.村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2.功能型党组织:本行政村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要依托村级党组织设立功能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

3.流动党组织:积极依托驻外办事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

4.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跨村跨乡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5.纪检机构:村级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6.村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7.班子职数: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党支部一般3至5人,党总支、党委一般5至7人。提倡村“两委”正职“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8.班子任期:村党组织任期为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9.骨干队伍: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三有三带”要求。软弱涣散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村配齐组织委员,可根据实际配备专职副书记;村民组长队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组长;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确定3-7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0.自身建设: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班子团结,发展思路清晰,无“村霸”问题。

11.发展党员工作:有党员发展计划,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村党组织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加大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薄弱群体、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新发展的党员中,40岁以下的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

13.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14.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

15.流动党员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向共管”措施到位。每年对流动党员活动情况进行审核。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等加强管理,实行留守党员与流动党员“一对一”连心结对。流动党员发挥“双向带动”作用,把家乡富余劳动力带出去有收入,把外地项目、资金、技术等带回来有发展。

16.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17.管理手段创新: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

18“三会一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进行年度述职。

19.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七一”或12月份进行。能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评议。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0.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1.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2.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3.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4.建设标准:符合《关于印发<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洛组通〔2017〕15号)要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根据服务党员及群众数量建设,不低于90平方米。一室多用,集中办公。

25.标识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标识统一为“XX村党群服务中心”,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悬挂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标牌,无其它标牌。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上墙。

26.基本设施:各类功能室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栏目设置规范,办公设施配备到位。

27.氛围营造:外观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整体和谐庄重。党建、精神文明、村规民约、文化法制等宣传氛围浓厚。

28.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

29.便民服务: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规范、运转高效。开展村干部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办事不出家门。

30.议事决策机制: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的议事规则健全,落实到位。

31.权责约束机制: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党务村务财务管理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

32.联系群众机制:落实村干部挂牌值班、坐班和包组联户等制度,村干部每年对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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