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
(2021-2030年)
一、规划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衡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部署,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8]20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不断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市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共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全市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3.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在开展全面自评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短板,逐项突破“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及“生均运动场管”不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牛均公田经弗其准定额不统一”乃“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不达标"等弱项指标任务。
4.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