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转作风提效能,促规范见行动,强担当建新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院党支部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结合当前我们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转作风、提效能、促规范、见行动、强担当、建新功这一主题,进行一次思想上的再统一、认识上的再深化、行动上的再出发。希望通过这次党课,能够引导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拧紧思想“总开关”,上紧作风“发条”,为奋力谱写新时代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作风问题,从来就不是小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创了我们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作风就是形象、是战斗力、是生命线,是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本质属性要求。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加强作风建设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的每一项履职,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不仅仅是简单的业务工作,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作风不硬、纪律不严、跑粗走样,就可能导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走形变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这充分表明,过硬的政治能力必须通过过硬的作风来展现。一个单位的作风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体干警能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能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因此,抓作风建设,本质上就是抓政治建设,是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根本保证。
第二,加强作风建设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高要求。这对我们的检察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案多人少”的长期性矛盾,面对新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的不断涌现,我们靠什么来突围?靠的就是优良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如果我们的工作作风漂浮,满足于“过得去”,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那么办案质效就无从谈起。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6 年通过的2025年检察工作情况中所指出的,通过一体抓实检察业务、案件、质量“三个管理”,全国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比如,通过深化醉驾治理,2025年全国醉驾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数量连续两年大幅下降,这背后就是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反之,如果满足于“数字攀比”,搞形式主义,不注重实际效果,就必然会偏离高效办案的目标。因此,只有以“求极致”的精神转变作风,才能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以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是赢得人民群众信赖的根本途径。检察机关的“检”字,核心在“察”。察什么?既要察明案件事实,也要体察社情民意。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群众看待我们,不仅看我们办了多少案、判了多少人,更看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看我们解决他们“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近年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从XX 检察机关开展的“码头上的检察开放日”,到 XX兵团检察机关深入田间地头“摆摊”接访,再到XX 检察机关推出的“辖区院提请个案指导联络单”制度,这些创新的背后,都体现了一种从“坐堂办案”到“主动下沉”的作风之变。作风好了,群众就愿意相信检察、亲近你;作风不好,群众就会敬而远之,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司法公信力也就无从谈起。我们院地处XX地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只有把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才能真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检察机关的群众基础。
二、聚焦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精准查摆作风顽疾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风建设,最忌讳的就是自我感觉良好,看不到问题、不愿承认问题、不敢正视问题。按照上级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近期的日常管理、案件评查和群众信访反映,我感到,在我们的队伍中,一些作风上的顽瘴痼疾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一是在思想作风上,存在“松懈麻痹”的倾向。有的同志安于现状、缺乏争创一流的志气和劲头,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做了”,而不是追求“做好”。有的同志精神懈怠,缺乏工作激情,上班“踩点来、到点走”,办起事来不紧不慢,责任心不强。更有甚者,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钻研缺乏兴趣,满足于一知半解,长期“原地踏步”,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这种思想上的“平庸化”倾向,是作风问题的总根源。比如,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时,有的同志依然停留在简单的“不捕”“不诉”,而没有深入思考如何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手段,真正做到精准司法,导致一些案件的社会效果不佳。据统计,我院2026年上半年诉前羁押率虽然同比下降了 5.2个百分点,但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仍高出1.8个百分点。这背后就反映出我们一些同志的司法理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